国基办字【2019】35号关于做好对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智慧工地”信息监管平台工作的通知
国基办字〔2019〕35号 签发人: 王启
关于做好对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智慧工地”信息监管平台工作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部室、所属各子(分)公司、各项目部: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智慧工地”信息监管平台施工项目数据接入工作的通知》、《关于启用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集团公司在山西省省内在建施工项目接入平台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入范围
集团公司在山西省内承建的所有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接入内容
项目基本信息,施工现场重点施工部位监控、扬尘噪声监测数据,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测等。
三、系统功能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施工现场重点施工部位和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视频监控、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等。
四、项目数据接入要求
(一)项目施工现场需安装监控设备,要实现施工现场作业
面和场内地面、施工现场围挡、物料堆放点、出入口,以及深基
坑、高支模、塔吊等重点施工部位监控全覆盖,满足施工安全和
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视频监控及扬尘在线监测要求。
现场视频记录须本地保存30天以上。
(二)施工现场安装的监控视频设备和扬尘噪声监测设备自行购买,应具备对接联网功能,能够实时向系统上传数据。
五、接入方式
具体接入事项请联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分公司,数据接入事项联系山西科扬佳德科技有限公司。
六、相关要求
(一)集团公司各部室、所属各子(分)公司、各项目部要高度重视,做好安排部署工作,就目前在山西省内的在建施工项目在11月底前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分公司、山西科扬佳德科技有限公司联系并推进数据对接工作。
(二)新开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工程开工后30日内完成施工现场重点施工部位监控、扬尘噪声监测设备,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测等设备,在开工60日内完成系统对接工作并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
(三)各项目部要积极做好“智慧工地”数据对接工作,各分管部室、所属各子(分)公司要确保在建项目按时完成数据对接,并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实施信息化管理,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日常检查工作中。
(四)“智慧工地”信息监管平台数据接入工作是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进建筑工地智慧化、信息化、实现企业、项目数据和省、市、县主管部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的重要工作,此项工作是上级主管部门在日常检查中的重要内容,各部室、所属各子(分)公司、各项目部按照文件要求及时落实此项工作,避免给公司造成其他影响。
附件:1、《关于做好“智慧工地”信息监管平台施工项目数据接入工作的通知》
2、《关于启用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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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2日
主题词:做好对接“智慧工地”信息监管平台工作的通知
主送: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各副总、各部室、各项目部、所属各子(分)公司。
抄送:控股董事长 控股副总裁 控股办公室
打印: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9年11月22日
共印1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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