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安装工程技术要求

网站首页    工程管理    技术管理(白丽萍)    机电安装工程技术要求

机电安装工程技术要求

一、总则

1.1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要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及使用功能,同时达到较好的整体观感,并方便业主后期维护

1.2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优先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BIM技术优化布局,必要时采用一定程度的工厂化预制。

二、设备安装

2.1 落地安装的各类设备应用地脚螺栓固定;潮湿区域或室外的地脚螺栓应涂油脂防腐并加塑料套管保护。

2.2 受动载荷或冲击载荷的设备地脚螺栓固定应配有防松装置;槽钢或工字钢基座应使用同斜度的斜垫片。

2.3 设备底座二次灌浆和抹平应与其底面齐平,不得将底座或基座的部分或全部埋入。

2.4 输送热介质或冷介质的卧式容器支腿底脚应有保证一侧可位移的设施,位移量应满足热胀冷缩的线伸缩量。

2.5 水泵机组带有型钢基座或连接底板时,泵和基座(含连接底板)应刚性连接,减震设施应安装在基座与混凝土基础之间。

2.6 排烟风机应直接固定在机座上,机座下可不设避震器。与空调排风系统共用机组时,减振垫不得使用橡胶或高温下易熔化、分解的材料。

2.7 当水泵等设备因减振装置的原因有发生水平位移的可能时,则应在设备基座四侧安装带橡胶垫的挡块进行约束。必要时,其柔性连接的管道侧也应采取防水平位移措施。

2.8 当水泵等设备所输送的介质温度会导致设备结露时,其外表面应采取防结露措施,其绝热材料的规格与管道相同。

2.9 电力驱动的设备金属基座,以及行车道应有明显、可靠的接地。

2.10 进口设备、新型设备安装采用的国外标准或行业、企业标准不得低于我国国家标准。

三、管道安装

3.1 水泵、冷水机组等设备与管道采用的柔性短管连接,径向和轴向偏差不应大于2mm。水泵侧出口硬管支架不得固定在地面上,可设置满足减振要求的托架。

3.2 设备与管道连接法兰应规格匹配;焊缝应成形美观、两侧应光洁。不锈钢管焊缝焊完后应作酸洗钝化处理;铜管焊缝焊完后热影响区应用明矾水清洗后涂清漆保护。

3.3 给排水管道的阀门、三通、接头等不得布置电气设备上方。如无法避免时,应采取有效的挡水隔离措施。

3.4 水箱溢流管和泄放管应设置在排水地点附近,不得与排水管直接连接。溢流管道出水口应设防虫网罩,不应直接进入集井,并远离污水设施。

3.5 排水管、排污管的清扫口应设置在便于操作的位置,水斗排水存水弯应在同楼层设置。

3.6 管道穿越变形缝时,变形缝的两侧管道之间采用同径金属软管相连接。金属软管应保证各向可位移量不小于150mm,变形缝的两侧管道用支架固定。

3.7 热水管、蒸汽管水平段和水泵吸水口管道变径时应采用偏心异径管,蒸汽管应底平上偏,其余应顶平下偏。

3.8 各类管线在平行空间集中布置的,应尽量采用共用支架。当金属管道电与电气设施共架敷设时,应采取绝缘措施。

3.9 沟槽式连接的管道其横管支(吊)架应设置在连接件、弯头、异径管两侧和三通、四通等管件上下游侧,至少一侧有一副固定支(吊)架。

3.10 焊缝距支、吊架净距不应小于50mm;大口径阀门应设置专用支吊架。塑料、不锈钢、铜等材质的管道与碳钢支架及抱箍之间应放隔绝衬垫。

3.11 热膨胀、冷收缩管道在安装时,应设置滑动装置和防侧移装置。竖井内立管,每隔2—3层应按规定设置管道承重支座。

3.12 给水泵出口处的取压三元件(压力表、三通旋塞、缓冲圈)应配套齐全,三通旋塞应设置在压力表和缓冲圈之间,压力表应位于易观察处。

3.13 消火栓箱内单只口位置不应装在门轴侧,其位置应确保快速接头能无阻碍连接。箱内双口管段间应有支架固定,管道穿越箱体孔口其多余空隙应封堵。悬挂式消火栓箱内底板应有排水孔。

3.14 所有保温管道与支、吊架间应有绝热衬垫,其厚度不应小于管道绝热层厚度,宽度应大于支、吊架支承面的宽度。绝热层与垫木支座间不得有空隙。室外、直通大气层面及敞开式地下室距出入口10m内安装的水管应保温防冻。

3.15 管道保温层的拼接缝应用粘结材料勾缝填满,粘贴应牢固,绝热层纵缝应错开。保温金属护壳的接缝不宜加置固定件。金属护壳应紧贴绝热层,外壳应完整,封闭良好;其纵向接缝应顺水搭接并互相错开,设在水平管道的侧下方(热介质)或侧上方(冷介质),不应设在正上或正下方。

3.16 保温管道上的各类手动阀门手柄不得向下,非保温管道阀门手柄不应向下,垂直管道上的阀门手柄应便于操作。

3.1 水泵、冷水机组等设备与管道采用的柔性短管连接,径向和轴向偏差不应大于2mm。水泵侧出口硬管支架不得固定在地面上,可设置满足减振要求的托架。

3.2 设备与管道连接法兰应规格匹配;焊缝应成形美观、两侧应光洁。不锈钢管焊缝焊完后应作酸洗钝化处理;铜管焊缝焊完后热影响区应用明矾水清洗后涂清漆保护。

3.3 给排水管道的阀门、三通、接头等不得布置电气设备上方。如无法避免时,应采取有效的挡水隔离措施。

3.4 水箱溢流管和泄放管应设置在排水地点附近,不得与排水管直接连接。溢流管道出水口应设防虫网罩,不应直接进入集井,并远离污水设施。

3.5 排水管、排污管的清扫口应设置在便于操作的位置,水斗排水存水弯应在同楼层设置。

3.6 管道穿越变形缝时,变形缝的两侧管道之间采用同径金属软管相连接。金属软管应保证各向可位移量不小于150mm,变形缝的两侧管道用支架固定。

3.7 热水管、蒸汽管水平段和水泵吸水口管道变径时应采用偏心异径管,蒸汽管应底平上偏,其余应顶平下偏。

3.8 各类管线在平行空间集中布置的,应尽量采用共用支架。当金属管道电与电气设施共架敷设时,应采取绝缘措施。

3.9 沟槽式连接的管道其横管支(吊)架应设置在连接件、弯头、异径管两侧和三通、四通等管件上下游侧,至少一侧有一副固定支(吊)架。

3.10 焊缝距支、吊架净距不应小于50mm;大口径阀门应设置专用支吊架。塑料、不锈钢、铜等材质的管道与碳钢支架及抱箍之间应放隔绝衬垫。

3.11 热膨胀、冷收缩管道在安装时,应设置滑动装置和防侧移装置。竖井内立管,每隔2—3层应按规定设置管道承重支座。

3.12 给水泵出口处的取压三元件(压力表、三通旋塞、缓冲圈)应配套齐全,三通旋塞应设置在压力表和缓冲圈之间,压力表应位于易观察处。

3.13 消火栓箱内单只口位置不应装在门轴侧,其位置应确保快速接头能无阻碍连接。箱内双口管段间应有支架固定,管道穿越箱体孔口其多余空隙应封堵。悬挂式消火栓箱内底板应有排水孔。

3.14 所有保温管道与支、吊架间应有绝热衬垫,其厚度不应小于管道绝热层厚度,宽度应大于支、吊架支承面的宽度。绝热层与垫木支座间不得有空隙。室外、直通大气层面及敞开式地下室距出入口10m内安装的水管应保温防冻。

3.15 管道保温层的拼接缝应用粘结材料勾缝填满,粘贴应牢固,绝热层纵缝应错开。保温金属护壳的接缝不宜加置固定件。金属护壳应紧贴绝热层,外壳应完整,封闭良好;其纵向接缝应顺水搭接并互相错开,设在水平管道的侧下方(热介质)或侧上方(冷介质),不应设在正上或正下方。

3.16 保温管道上的各类手动阀门手柄不得向下,非保温管道阀门手柄不应向下,垂直管道上的阀门手柄应便于操作。

4.13 多联式空调(热泵)系统的室内机采用排水泵强制排水时,其提升管高度应小于300mm,在提升高度的横管应以大于1%的坡度引向汇总管。提升管位置距室内机排水口不大于300mm。凝水盘处于负压的室内机排水口应设存水弯。

五、电气安装

5.1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焊接。镀锌钢管、可挠性导管以专用接地卡跨接,铜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4mm2。塑料导管与金属导管不得在同一管路的同一系统内混合使用。

5.2 明配电气导管应在终端、弯头中点或距离柜、台、箱、盘等边缘150mm200mm范围内设有固定管卡。金属导管应有可靠的接地。

5.3 开关的通断位置应一致;同一室内开关控制有序错位,暗装的开关面板应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平直牢固,装饰帽齐全。

5.4 紧定式电管紧定螺栓的力矩螺栓头应拧断。套接扣压式钢导管的连接扣压点应对称,间距均匀。电管与连接套管应涂电力复合酯或导电性防锈酯,电管与桥架、线槽、接线盒(箱)连接处应设置接地跨接。潮湿场地或埋地部位不得使用紧定式电管与套接扣压式钢导管

5.5 电管、线槽、桥架连接电箱、柜、盒的末端的外壳接地跨接线不得连接在箱体外壳上,应与箱内接地汇流排可靠连接;成排电管同一位置跨接接地时,同组跨接线应采用每个连接点不断线的连接方式形成接地的闭合回路。跨接线不小于4mm2

5.6 镀锌线槽、镀锌桥架间连接可不设跨接,但连接板两端应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螺栓;有绝缘涂层的金属桥架、线槽的接地跨接应清除涂层,采用压爪垫片或刮漆螺母固定;不得跨接在连接片上。

5.7 金属线槽、梯形桥架转弯处的弯曲半径,不小于桥架内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在90o转角处和丁字型接合处,应采用45度专用段连接。室外及露天场地安装金属线槽、桥架应采用防水型并设置泄水孔。

5.8 金属线槽、梯形桥架和引入、引出的金属导管应有可靠的接地。金属线槽和桥架跨越变形缝、沉降缝、伸缩缝处应有补偿装置,并设有可靠的接地跨接。

5.9 金属线槽、梯形桥架内电缆敷设应排列整齐,垂直敷设的电缆每隔2m进行固定。水平敷设时在首、末两端及转弯处加以固定并悬挂标志牌。

5.10 垂直安装的母线槽外壳与弹簧支承器之间连接固定后,应调整弹簧支承器的弹力,使其处于正常状态。弹簧应与底座垂直并处于半压缩状态,弹簧上的预紧螺母应处于松开状态。

5.11 地下室及潮湿场地的配电柜(箱)与基础型钢型钢下侧应有150200mm防水垫层,基础型钢接地应设置在明显易观的位置。接地支线不得串联连接。

5.12 配电柜(箱)进出线口应有保护,并做密封处理。导线配线应整齐,无绞接现象。箱内设置的零线和保护地线应经汇流排配出,同一端子上同截面积导线连接不得多于2根;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编织铜线连接。

5.13 潮湿场所的电气设备接线入口及接线盒盖等应做防水防潮密封处理;室外露天场地引入设备的保护电管应设防雨弯头;室外露天的接地跨接不宜选用裸铜编织导线

5.14 变电所内高、低压配电设备及母线的正上方和电梯曳引机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金属外壳应接地可靠,应用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5.15 屋面及埋地金属管线进入室内部位应设置不少于2处等电位联结。卫生间潮湿环境的高级装修金属部件或零件,应有专用接线螺栓与等电位联结支线连接,连接紧固、防松零件齐全,且有标识。

5.16 避雷针、避雷带等必须以最短距离与避雷引下线进行规范、可靠的连接,并与屋面外露不带电的金属物体连成一个整体的电气通路。避雷带跨越变形缝应设置补偿措施,利用建筑物主钢筋(接地体)与避雷带连接部位搭接焊处应有明显标识。

5.17 易燃易爆等介质的设备机组、储罐、管道防静电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或接地干线相连接。如无法与接地干线连接时,应在中间段和末端各设置泄放点。连接螺栓不小于M10,并有防松装置和涂电力复合脂。

5.18 每个电气装置的接地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汇流排或接地干线相连接,无串接现象。屋面设备构架应有两根与主地网不同地点连接的接地引下线。

六、智能系统

6.1 交流220V及以上和直流36V以上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连接。应在接地连接处的明显部位设置专用标识符。

6.2 机房各种接地端等均应以最短的距离与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连接,接地线不得形成封闭回路。

6.3 机房的设备机架应安装在结构地坪上,不得搁放在防静电地板上。

6.4 控制台、机柜(架)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和维护,设备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所有的线缆应设置线槽和进线孔,光纤芯线终接宜采用光纤连接盘对光纤进行连接和保护;弱电间所配置的配线设备及信息点处均应线缆排列整齐,设置的专用标签内容清晰,具有耐磨、抗腐蚀、附着力强等性能。

6.5 除特种探测器外,消防喷淋头、烟感、温感与风口在同一水平面上安装时,应离风口边缘0.5m 以上;在侧向或其他送风可直接对吹的场合,应离风口1.5m以上。

6.6 室外公告栏、显示屏应有良好的通风,散热百叶或网罩应能防止小动物进入;设备和支架应接地可靠。室外扬声器等设备不得设置在地势低洼处。

6.7 屋面各种通信设施的供电电缆应穿金属管保护,信号电缆(含馈线)应穿金属管保护或采用双层屏蔽线,外屏蔽层和金属管应可靠接地。

6.8 各类监控摄像机探测位置应有合适的照度和焦距,摄像机电缆应穿密闭软管保护。

6.9 水管型压力传感器、压差传感器与流量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应选在水流流束稳定的地方,不宜选在阀门等阻力部件附近,以及水流束呈死角处或振动较大的地方。

6.10 智能系统配管、线槽应与强电配管、线槽保持安全间距;弱电线槽、桥架应有标识,其两端应可靠接地,并有明显接地标识。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