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2月份安全生产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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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月份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2月份

安全生产简报

一、住建部发布201811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一)总体情况

1201811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40起、死43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5起、死亡人数减7人,分别降11.11%14.00%

2201811月,全国21个省(区、市)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四川56人)、天津44人)、甘肃34人)、广东33人)、云南33人)、辽宁22人)、黑龙江22人)、江西22人)、山东12人)、广西22人)、海南22人)、重庆22人)、北京11人)、内蒙古11人)、江苏11人)、浙江11人)、福建11人)、河南11人)、湖北11人)、陕西11人)、新疆11人)。

320181-11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698起、死800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55起、死亡人数增47人,分别上8.55%6.24%。其中,事故死亡人数较多的省(区、市)有江苏88人)、广东78人)、四川59人)、安徽45人)、重庆45人)、黑龙江30人)、浙江30人)、河南28人)、山东27人)、福建26人)、江西25人)、贵州25人)、甘肃25人)、宁夏24人)、湖北23人)、上海22人)、湖南21人)。

(二)较大事故情况

201811月,全国未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

20181-11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21起、死84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1起、死亡人数减2人,分别下4.55%2.33%

二、较大及以上事故督办情况

 201811月底,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督办处理办法》(建法201537号)规定,四川省成都1.29事故发生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尚未按要求报送事故调查报告及相关处罚文件,天津6.29事故发生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尚未按要求报送相关事故查处情况。

三、山西省住建厅下发《关1-11月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通报(336号)

今年以来,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呈上升趋势,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预防和遏制类似事故发生,现16起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138日,太原市尖草坪区山投城尚城项目施工中发1起高处坠落事故,死1人(省厅未接报)。

247日,吕梁市兴县友兰中学施工中发1起坍塌事故,死2人。

3418日,朔州市怀仁县新河湾项目施工中发1起起重伤害事故,死1人。

4427日,运城市国科星天地项目施工中发1起高处坠落事故,死1人(省厅未接报)。

5427日,阳泉市实施的百团大战纪念碑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现场发1起高处坠落事故,死1人。

6527日,太原市清徐县市环卫循环产业园区在建垃圾焚烧厂施工现场发1起起重伤害事故,死2人。

7.67日,晋城市泽州县南村镇浪井村扶贫搬迁异地安4#楼项目施工中发1起高处坠落事故,死1人(省厅未接报)。

869日,山西省综改示范区阳曲产业园区小微产业园二期综合楼项目施工中发1起物体打击事故,死1人(省厅未接报)。

9815日,临汾市大宁县煤层气工业园产业扶贫厂房项目施工中发1起高处坠落事故,死1人(省厅未接报)。

10818日,太原市杏花岭区职工新街洋灰桥社区防水工程施工中发1起高处坠落事故,死1人(省厅未接报)。

11825日,临汾市尧都区临汾热电首站2号过河管供热管网工程一标段施工中发1起坍塌事故,死1人。

1296日,晋中市市区田森汇梅里亚(交通大厦)项目在打桩过程中发1起机械伤害事故,死1人(省厅未接报)。

1397日,临汾市尧都区未来城住宅项目现场发1起物体打击事故,死1人(省厅未接报)。

14921日,和顺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二区项目施工中发1起高处坠落事故,死2人。

1532日,长治市黎城县国新能源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煤场钢架工程项目施工中发1起坍塌事故,死3人。

1646日,长治市潞城市潞宝集团煤棚钢结构网架项目发1起坍塌事故,死4人。

(二)事故分析

从事故类型看16起事故中,高坠事7起、死8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43.8%33.3%;坍塌事4起,死10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25%41.7%;机械伤害事3起、死4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18.8%16.7%;物体打击事2起、死2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12.5%8.3%。这些事故充分暴露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深入,专项施工方案不编制、不论证,现场防护不到位、安全教育走过场现象仍然严重。

从事故发生区域看,长治市发生较大事2起、死7人,太原市发生一般事4起、死5人,晋中市发生一般事2起、死3人,临汾市发生一般事3起、死3人,吕梁市发生一般事1起、死2人,朔州、运城、阳泉、晋城市各发生一般事1起、死1人。这些事故反映出,部分市、县住建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行业监管不到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的不扎实,检查不够、执法不严,督促跟踪隐患整改不彻底。

从事故上报情况看16起事故中8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报送我厅,其中太原3起、晋中1起、临汾2起、运城1起、晋城1起。以5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违反了国家和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相关规定,同时,与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沟通对接不够,对辖区内发生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存在事故漏报现象。

(三)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职责,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好作业人员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和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坚决杜行为,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2、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送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狠抓辖区内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对存在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事故的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同时,要与同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做好沟通对接,全面掌握辖区内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并配合做好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工程事故报送工作。今年,未按规定报送8起事故发生地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20181228日前向省厅书面提交漏报事故说明。

3、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认真抓好警示教育工作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监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切实做好发生事故的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提出处理建议并及时上报我厅。同时要突出抓好事故暴露出问题的研究分析、教训汲取、问题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对辖区内发生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给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典型事故,要制作事故警示教育资料,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四、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下一步工作部署

1、落实冬季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各分(子)公司、各项目要针对冬季气温低、雨雪多,人体反应较慢以及抢工和归家心切,人心浮躁等特点,进一步完善冬季施工方案,落实有效的防寒、防冻、防滑等安全措施。要通过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等形式,及时把冬季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安全技术要求传达到每一名一线建筑工人,确保施工安全。要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合理安排工期,遇到突发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

2、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寒冬季节,天干物燥,是各类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各分(子)公司、各项目要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生产、生活环节的消防安全工作,突出重点,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检查,进一步落实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登记保管制度、动火审批制度、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等消防安全制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3、开展节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分(子)公司、各项目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盲目赶工、抢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的自查和排查,重点检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执行情况以及施工现场防火、防电等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坚决停工整改,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不力的,要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4、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各工地应预先计划好民工工资发放额,各分(子)公司、各项目部要提早安排民工工资资金,同时要做好排查各工地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发现拖欠发放的,应尽早采取措施,遏制欠薪行为,并及时处置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矛盾与上访,确保工资应发到农民工手上,切实保障农民工足额领取工资,维护建筑职工合法权益,发现因拖欠工资而矛盾与上访将对相关责任人员按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部

                                  20181226

创建时间:2019-09-19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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