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月份安全生产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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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月份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月份

安全生产简报

一、住建部发布20187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一)总体情况

120187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83起、死90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10起、死亡人数减5人,分别上13.70%和下5.26%

220187月,全国27个省(区、市)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四川1313人)、江苏1313人)、安徽79人)、浙江66人)、广东66人)、贵州35人)、宁夏44人)、江西33人)、重庆33人)、广西23人)、山东23人)、黑龙江23人)、辽宁22人)、湖南22人)、北京22人)、吉林22人)、陕西11人)、甘肃11人)、河北11人)、海南11人)、青海11人)、内蒙古11人)、河南11人)、天津11人)、云南11人)、福建11人)、湖北11人)。

3 20181-7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429起、死492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35起、死亡人数增12人,分别上8.88%2.50%。其中,事故死亡人数较多的省(区、市)有江苏59人)、广东52人)、安徽34人)、四川29人)、浙江27人)、河南21人)、重庆21人)、福建18人)、江西18人)、湖南17人)、宁夏17人)、广西14人)、海南14人)、贵州14人)、黑龙江13人)、湖北12人)、北京12人)、吉林11人)、山东11人)、河北10人)。

(二)较大事故情况

20187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1起、死3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2起、死亡人数减15人,分别下66.67%83.33%

20187月,贵州发1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具体情况如下:

72日,贵州省毕节市环境整19456工程天河广场项目发生塔吊倒塌事故,造3名施工人员死亡。

20181-7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14起、死55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5起、死亡人数减21人,分别下26.32%27.63%

二、较大及以上事故督办情况

20187月底,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督办处理办法》(建法201537号)规定,河南省许昌1·24较大事故发生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尚未按要求报送事故查处情况。

三、山西省住建厅安委办印发《关于开展打击建筑施工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印<山西省开展打击建筑施工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的通知》(晋安办[2018]60号)要求,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坚决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省建筑施工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法查处建筑施工单位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培训考核发证和信息查询。

(二)治理重点

1、建筑施工单位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2、建筑施工、监理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即日起2018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88月上旬)。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研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安排,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媒体等,加大特种作业是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等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监督特种作业的良好氛围。各级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单位要教育从业人员必须通过规范培训和依法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2、自查自纠阶段2018811816日)。建筑施工单位要全面理清本单位特种作业岗位和人员数量,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台账,认真检查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并通过全国统一证书查询系统(进入应急管理部政府网http://www.chinasafety.gov.cn,依次点”—服务大”—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进入查询平台)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监理单位要做好特种作业操作证审查工作,确保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率达100%,对发现的假证,必须予以收缴、登记,并禁止持假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各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点要对特种作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考试安排等进行自查。各考核发证管理部门要对特种作业取证流程认真自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考核发证工作流程,努力优化办事流程,创新管理模式,提升服务水平。

3、集中检查阶段20188171130日):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作双随机,一公抽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915日前至少组织开1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查核,我厅将适时采双随抽查方式进行督察。

4、总结提高阶段12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专项治理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措施和建议,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打击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对保护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推动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细化整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2、畅通举报渠道。要利12350等平台,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公众举报持假冒特种作业证违法行为,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查获的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3、严格执法检查。要加强对本地区专项治理行动的执法检查,做好对现场执法人员的执法指导,提高执法人员对特种作业证的辨识能力和甄别水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开展查处工作,做到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规范、适用法律准确。

4、强化责任追究。对建筑施工、监理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认真查验、不处理的,要依法处罚;对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施工单位,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施工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加强信息报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明确专项治理行动负责人和联系人,会同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2018815日前报送省厅质量安全处;8月份起,每23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1218日前报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

四、集团公司根据省住建厅发布公告做出部署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打击建筑施工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各项目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保证项目的持续稳定工作状态,集团公司作出以下规定:

1、各分公司、各项目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核准后,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安全管理部组织安排培训和考核。

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各分公司、项目部必须安排其参加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参加考核。

3、取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由各分公司、项目部向集团公司安全部提供需要复审、初审的人员名单,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进行培训。培训和考核结束后,将有关培训资料和证件交到安全管理部,证件发放由安全管理部负责。

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应当至少提前三个月将复审人员名单提供给安全管理部。

6、外来人员在我公司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各分公司、各项目部应将本规定落实到外来作业单位和人员,确保安全作业。

7、对于进场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根据住建厅提供的网址(山西省内可以通http://www.sxbicsp.cn/tzry.html进行查询进行查询,对以下情况,由发证部门吊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并追究责任。

1)持证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使用伪造的;

2)持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事故的;

3)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事故的;

4)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

创建时间:2019-09-19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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